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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內容
總幹事暨各類管理人員 回訓班
課程內容
內政部營建署委託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同業公會辦理
「公寓大管理服務人員(
總幹事暨技術類
)換證回訓講習」招生簡章
依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第三、四條規定: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
取得內政部核發認可證後,始得擔任公寓大廈管理服務。前項認可證有效
期限為五年,期限屆滿前,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。
講習對象類別及參訓人員資格:
一、領有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之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(
總幹事
)
認可證者。
二、領有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之公寓大廈技術服務人員
總幹事
、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、設備安全管理人員)認可證者。
〔課程時數〕
各類服務人員應修習核心課程及選修課程,單一證照回訓合計時數20小時;二證合一回訓合計時數23小時;三證合一回訓合計時數26小時。
註:應於同一梯(期)講習,不得分梯(期)次完成。
上課地點: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425巷3號7樓。
上課日期:
開課日期
報名截止日
備註
滿額開課
報名截止日期:
滿額提前截止收件
。
上課時間:每日上午8:30至下午18:00。
學雜費:
管理服務人認可證 (
總幹事
)
,單一證照回訓學雜費總計4,000元整;
二證合一回訓學雜費總計4,400元整;三證合一回訓學雜費總計4,800元整。
證照費:1,000元。
報名手續
1.填具
總幹事證照
報名表,選填梯次別志願及報名類別,繳交
最近兩個月內2吋
(不能與身分證
同樣式
)
脫帽半
身照片(彩色光面紙)一式二張,繳交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各類管理
服務人員認可證影本。
2.填寫具結書。
3.繳交學雜費。
4.受理報名後則報名費既不予退還。
繳費方式
1. 報名同時繳付費用(現金)
2.
抬頭: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
聯絡方式
班址: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(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425巷3
號7樓)
電話:(03)337-6556 傳真:(03)339-4625
課程資訊
課程類別
總幹事暨技術類 回訓換證班
上課日期
上課時間
08:00-18:00
費用
$ 電洽
備註
線上報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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