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內容

總幹事暨各類管理人員 回訓班


課程內容


內政部營建署委託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同業公會辦理
 
「公寓大管理服務人員(總幹事暨技術類)換證回訓講習」招生簡章
 
依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第三、四條規定: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
 
取得內政部核發認可證後,始得擔任公寓大廈管理服務。前項認可證有效
 
期限為五年,期限屆滿前,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。
 
講習對象類別及參訓人員資格:
 
一、領有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之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(總幹事)認可證者。
 
二、領有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之公寓大廈技術服務人員總幹事 、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、設備安全管理人員)認可證者。
 
〔課程時數〕
 
各類服務人員應修習核心課程及選修課程,單一證照回訓合計時數20小時;二證合一回訓合計時數23小時;三證合一回訓合計時數26小時。
 
註:應於同一梯(期)講習,不得分梯(期)次完成。
 
上課地點: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425巷3號7樓。
 
上課日期:
開課日期 報名截止日 備註
  滿額開課  
     
 
報名截止日期:滿額提前截止收件
 
上課時間:每日上午8:30至下午18:00。
 
學雜費:
 
管理服務人認可證 (總幹事,單一證照回訓學雜費總計4,000元整;
 
二證合一回訓學雜費總計4,400元整;三證合一回訓學雜費總計4,800元整。
 
證照費:1,000元。
 
報名手續
 
1.填具總幹事證照報名表,選填梯次別志願及報名類別,繳交最近兩個月內2吋(不能與身分證同樣式)脫帽半
 
   身照片(彩色光面紙)一式二張,繳交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各類管理
 
   服務人員認可證影本。
 
2.填寫具結書。
 
3.繳交學雜費。
 
4.受理報名後則報名費既不予退還。
 
繳費方式
 
1.    報名同時繳付費用(現金)
 
2.   
 
抬頭: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
 
聯絡方式
 
班址: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(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425巷3
 
號7樓)
 
電話:(03)337-6556     傳真:(03)339-4625

課程資訊


課程類別 總幹事暨技術類 回訓換證班
上課日期
上課時間 08:00-18:00
費用 $ 電洽
備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