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營建署委託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同業公會辦理
「公寓大廈總幹事暨各類管理服務人員培訓講習」招生簡章
宗旨
1.在使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之人員,深入瞭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,
並熟稔公寓大廈事務管理、技術服務,以利遂行所賦工作。
2.強化公寓大廈管理功能,促使建築物管理維護服務專業化。
參訓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,且三年內未曾因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,經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認可證者。
公寓大廈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
公寓大廈設備安全管理人員
1.國民中學或相當於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,並於畢業後具有相關建築、土木、電機、機械工程經驗;其服務年資,國民中學畢業為三年以上,高級中學畢業者為一年以上。
2.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修習習建築、土木工程、營建管理、室內設計、電子、電機、資訊、機械、消防、環境工程等相關學科系畢業。
3.領有建築、土木相關技術士資格證明者。
4.領有建築物公共安全專業檢查人員講習結業證書者。
1.國民中學或相當於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,並於畢業後具有相關電機、機械工程經驗;其服務年資,國民中學畢業者為三年以上,高級中學畢業者為一年以上。
2.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修習電子、電機、資訊、機械、消防、環境工程等相關學科系畢業。
3.領有昇降機裝修、電氣、機械、空調、消防等相關技術士資格證明者。
開課日期
培訓地點:桃園區中山路425巷3號7樓。(近桃園市政府 中油加油站)
學費
1.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(總幹事)報名費: 6,700元整。
2.公寓大廈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報名費: 7,400元整。
3.公寓大廈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報名費: 7,400元整。
4.完成內政部註冊後則不予退費。
5.費用包含講義、證照規費及便當費。
報名手續
1.填具報名表(附件 事務(總幹事)管理人員報名表、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報名表、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報名表),選填梯次別志願,
繳交最近兩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(彩色光面紙)一式三張,背面正楷書寫姓名、身分證字號及繳交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報名類別。
2.繳交學經歷證明文件。
3.繳交相關工程經驗之工作資歷證明文件,如報名技術服務人員應檢附勞保卡影本或所得稅扣繳憑單影本。
4.填寫具結書。
5.注意事項:
a、報名完成初審並繳費者,經複審發現證件不符規定者,經通知限期補件。若於限期內無法補正者,本班將取消其受訓資格,並退回學費。
b、對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員,如因該期學員過少時,本訓練班將協調延訓。
c、學員受訓期間如有冒名頂替上課者,一經查出,撤銷參訓資格,並不再受理報名參訓,
且不退還已繳學費。
d、完成註冊手續之學員,開課前以簡訊提醒上課。
e、上課學員自行準備筆、筆記本及茶水杯,本會不提供紙水杯,上課講義開訓日發給。
f、具榮民榮眷另有學費補助方案,名額電洽桃園榮服處 03-437-5863 #163。
繳費方式
報名同時繳付費用 (現金) 匯款: 戶名: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
聯絡方式
班址: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 (桃園區中山路425巷3號7樓) 中油站對面
電話:(03) 337-6556 傳真:(03)339-4625